小c在东京的旧书店觅得熊谷榧的画文集《喜马拉雅的山与人》(精兴社,1980),带回来送给我,并说:“你知道熊谷榧吧?熊谷守一的女儿,登山很厉害。这是签名本!当时书店里还有她其他的书,不过签的是罗马字,就没买。”我开心地道谢。其实对我来说,作者签名无论是罗马字还是汉字、日语,都是一样的。以及,签名本固然好,更重要的还是书的内容,这本书一看就是我想读的。
我对签名本的态度可以说是执着的反面,即便见到喜爱的作者,也很少请其签名。另一方面,作为作者,我自己的书送人的时候,通常写个便笺,除非对方要求,向来不在扉页留痕。这样如果将来收到书的人需要清理空间,卖给多抓鱼之类的二手机构,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可能不少作者都有和我一样的经验,为出版社签名。通常有两种操作形式:签扉页,签书。前者是在书下印前,当出版社和作者不在同一个城市,会寄去扉页,让作者签好,再拿到印厂装订。后者则是等书印好,作者到出版社“上班”。签名书总是能卖得比非签名本好一些吧,为了卖书,我对这份工作从不推拒。签扉页或签书是体力活儿,写到后来,愈发简化。有时心想,还好我的笔名只有两个字。
读研毕业前结识的外教樱田老师同样是个对书不执着的人。我的毕业论文写了谷崎润一郎的《细雪》,他曾送给我谷崎的函套精装《钥匙》,初版于1956年,这本是翌年一月的一版五次。栋方志功的版画和装帧让整本书犹如艺术品,版权页贴着著者检印,一枚盖了作者章的小纸片。我请朋友辨认,印文是“老钝所为”。
著者检印始于明治十四年(1881),起初是日本文部省为了应对盗版教科书推出的办法,后来迅速在出版界成为流行。出版社提供检印纸请作者盖章,然后交给印厂贴在版权页,这样一来,作者可以明确知道自己的书印了多少,出版社也能证明书是正版。印多少册盖多少章,劳动量不小,据说有些畅销作者不得不全家动手。著者检印的格式不一,有的附带版权声明字样,可看出合同走的是版税还是一次性买断。昭和三十四年(1959),岩波书店废止这一做法,各家仿效,之后只有若干书籍版权页出现检印。
帮我认章的朋友发来资料,原来,我国出版界在上世纪前几十年也有类似做法,叫作“版权票”。名家的版权票,其印章通常由名手篆刻,值得收藏。
虽说我对签名不那么看重,但也有例外。在东京读博的朋友L送给我武田泰淳的自传《身心快乐》(创树社,1977),夹着一枚小笺,印有“谨呈 著者”,中间写着“代丈夫 武田百合子”。这本书出版时,武田泰淳已过世,由妻子代签。最近几年,我翻译了武田百合子的《日日杂记》《富士日记》,以及武田泰淳的《眩晕的散步》,L当然知道,这本书以及签名对我来说有着别样的意义。
书是载体,签名是锦上添花,重要的还是读者与书的连接。阅读的过程中,书的内容在我们的内心唤起体验,塑造记忆,之后成为自身的一部分。一个人的一生中可能与许多书、许多作家发生连接,但真正重要的总是只有那么几位,于是,那几个人的签名,也就有了跨越时空的温度和质感。(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