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就广州塔•珠江黄金水段旅游景区形象宣传及景观质量汇报专题片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价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塔•珠江黄金水段旅游景区形象宣传及景观质量汇报专题片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确定一家中选竞价单位,为广州塔•珠江黄金水段旅游景区拍摄制作景区形象宣传及景观质量汇报专题片,并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进行宣传推广。
2.竞价单位须对所有的竞价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竞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竞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竞价单位(非事业单位)注册资金须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竞价单位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或持有事业单位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宣传、设计、拍摄制作等经营范围,并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四)竞价单位成立并正式运营5年或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信誉记录;
(五)不接受联合报价。
三、 竞价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11日,竞价单位认为竞价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竞价文件
(一)竞价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4月8日18:00。
(二)获取竞价文件方式:在竞价有限期内联系采购方获取。
五、 踏勘现场及竞价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设踏勘现场
(二)本项目不设现场竞价答疑会时间
六、递交竞价文件
(一)递交竞价文件方式:竞价单位以密封的形式提供竞价资料,广州塔接受现场递交资料或邮寄资料两种方式。
(二)递交竞价文件时间:2016年3月18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4月8日18:00。
(三)组织评审时间:2016年4月11日10:30。
七、中选和公布
采购方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竞价单位提供的竞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选竞价单位,评审结果在广州塔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竞价单位质疑的,向中选竞价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八、补偿费用
采购方对入围前三名中的非中选竞价单位予以补偿。其中,第二名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整,第三名补偿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符合补偿条件的竞价单位须在中选公告期结束后,主动联系采购方办理领取补偿费用事宜。
九、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yanggecheng.com),广州塔官方网站(www.cantontower.com)以及报纸。
十、采购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方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联 系 人:陈金辉、钟庆姝 联系电话:(020) 89338020/89338206
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